汛期那些事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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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發布時間:2023-07-07 11:09:11
汛期是指河水在一年中有規律顯著上漲的時期。山東省汛期為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。主汛期即洪水高發季節。我國主要江河汛期和主汛期大致劃分如下:珠江為5—7月,長江為6—9月,淮河為6—8月,黃河為7—9月。進入汛期,可能出現極端天氣和短時強降雨,極易在城市形成內澇積水等災害,同時降雨往往伴隨著雷電、大風、冰雹,容易造成高空墜物、樹倒枝折等次生災害,威脅城市運行和公眾人身財產安全。
進入主汛期以來,市水務集團對汛期供水工作再強調、再安排、再部署,要求按照責任不減、檢查不空、監測不漏、調度不斷“四不”要求,全面落實領導帶班和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,并對水庫大壩、水利閘道、變配電室、泵房等重要部位進行定期檢查,對安全度汛和水生產關鍵物資進行梳理和儲備,全力防范化解汛期安全風險,強化汛期供水保障。
市水務集團特別提醒您:近年來,城市內澇已成為汛期的一種常見災害類型,且危害極大,必須引起我們高度警惕。立交橋橋洞、地鐵、地下人行通道、地下商場、地下車庫等是內澇的高發地。暴雨如注時,這些地方不宜久留,請盡快遠離。